发布时间:2021-04-30 20:01: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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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女幽魂》郑爽片酬1.6亿,恐无法播出,北京文化会告她吗?

    《倩女幽魂》是郑爽等主演的影片,可是郑爽因为”代孕弃养“被有关方面认定为劣迹艺人,这就带来上映的不确定性。郑爽作为主演要承担何种责任,暂时看,还是很不明确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因此郑爽因为代孕弃养风波被认定为劣迹艺人以后,《倩女幽魂》只能暂缓上映。
 
    郑爽代孕弃养的风波没有过去,张恒又举报郑爽在出演《倩女幽魂》中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目前有关部门尚没有核查清楚,是不是真的利用阴阳合同偷漏税,我们无法确定。如果举报属实,郑爽存在偷税漏税,又突破限薪令,那么郑爽就会遭遇有关方面的处罚,造成极坏的不良社会影响,严重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郑爽出演的电影《倩女幽魂》上映难度更大。
 
    有关方面是急于推出《倩女幽魂》,把郑爽主演的《倩女幽魂》改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大概率是为了淡化郑爽的负面影响,也曾经有媒体报道,投资方希望采用换脸术换掉郑爽,可是谈何容易,一个是费用问题,也不会是一个小数字;另一个是换成谁的脸,哪一个演员愿意接替郑爽换脸,这都是棘手的问题,郑爽会同意吗?也是一个问题,这都需要长期艰难的谈判。截至目前从公开信息看播出还是遥遥无期。这会给投资方带来巨大的损失,意味着投资无法收回,还要支付投资资金的利息,损失是与日俱增。
 
    目前我们无法知晓郑爽与投资方签订的合同,很难判断郑爽出现问题导致《倩女幽魂》不能上演的违约责任,也就无法判断投资方会不会告郑爽违约,要求郑爽承担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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