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20:56: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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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就被亲生父母过继给养父,不给亲生父母养老送终会被人指责吗?

    不必纠结于此问题。于法、于理,均不需要为老公的亲生父母养老送终。
 
    从“法”上,题主老公已经与其亲生父母没有什么关系
 
    题主提到老公一岁的时候已经过继给养父。从法律角度,相当于已经与亲生父母没有关系。
 
    收养关系一旦成立,亲生关系就解除了: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所以,题主老公有的赡养义务,是对自己的单身养父,而非亲生父母。
 
    指责与否,与空气没什么区别
 
    题主老公亲生父母对其没有进行过任何抚养,唯一做的,可能就是生了下来,仅此而已。
 
    通过题主描述可以看出:
 
    亲生父母,对于这个儿子,当然也包括了题主,没什么感情。
 
    题主结婚请到老公亲生父母的做法,是出于尊重,这一点值得赞赏。至于对方表现出的态度、行为,是对方的事儿。但求自己问心无愧就行了。
 
    没有付出、没有感情、甚至没有尊重,有什么索取别人赡养的理由呢?更有什么拿来去指责别人的依据呢?
 
    所以,于法上,不违法;于理上,不违德。那还有什么可纠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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