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2 15:37: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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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老太太超市偷排骨,后经家属和本人同意后在门口挂牌示众?

  09-12 11:37
 
  看了事情经过,感到非常痛心,是什么让阿婆不顾自尊,偷了超市的排骨,宁愿挂牌受辱,也不愿接受经济处罚呢?
 
  事发广州佛山,一个富庶的城市,一位阿婆到超市购物,将一份排骨没有结账就放入自己的环保袋,结果被发现。
 
  店家和其家人沟通,阿婆的儿媳拒担责任,要店家将其赶出来,店家报警后,也没有得到满意处理效果。
 
  最后,店家提议,阿婆同意,胸前挂牌“小偷,第三次偷。”示众。原来此阿婆前两次偷东西已经被警告过了,现在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店家才出此下策。
 
  这件事情看似不大,其实直接切中了我们的文化软肋,在道德和法治的边缘徘徊,找不到一个结合点,大家无所适从,各有各的道理,也各有各的不是。
 
  1、阿婆。贪小利,道德缺失,无视法律,不顾颜面,宁愿出卖尊严换取利益。但是法律还要保护她的尊严,道德还要估计她的脸面。
 
  2、店家。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越过法律界限,通过报警又不能解决自己面临问题,受到三次权益侵害之后,仍然无保证正常的营商环境,法治无效,最终选择道德惩罚,结果超越法制底线。
 
  3、警方。面对问题束手无策,想大事化小,结果问题恶性循环,多个超市都出现类似情况,最终不了了之,营商环境得不到保护,责任缺失。
 
  4、阿婆家人。无视阿婆行为,可能管不了,也可能不愿管,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也不配合警方和店家处理问题,道德缺失,法治观念淡漠。
 
  所以,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我们还没有学会如何用法治来解决问题,我们寄希望于道德,但是,斯文扫地,道德起不到约束作用的时候,大家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阿婆前两次违法,店家选择了采用德治,结果德治失败。第三次店家仍然想采用德治,结果儿媳不配合,又失败了,不得已采用法治,选择报警。结果法治也失败了,警方没有对阿婆采取强制措施。这时候店家和阿婆协商采用德治,其实结果也是失败的,而且还违反了法律。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是否该启动司法程序?还是第一次偷窃就启动司法程序?我觉得是时候该成立独立的第三方司法委托机构了,如果店家发现问题能够直接交给专业的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处理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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