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7 18:09: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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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贩假行为构成诈骗吗?

    他兜售假货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另说,但涉嫌违法是铁定无疑的。因为《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在广告中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主播直播带货应对其所推荐的商品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为主播搞直播带货并不仅仅是卖货这么简单,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就和那些厂家或商家的产品代言人一般。

    既然这样,那么这些网红或明星搞直播带货的行为完全符合替商家宣传商品并因此获利等要件,属于应受《广告法》约束的代言人或推荐人。也就是说,他们所推荐的商品质量若有问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实已经证明辛巴所贩卖的那款燕窝产品确实有假,追究起来他难以逃脱应有的责任。
 
    甚至辛巴本人对此,已于27日发表声明承认带货的燕窝产品实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确实存在夸大销售。现在来看,所谓的号称“严选”也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招牌而已,直播过程中面对千万粉丝将产品说的天花乱坠,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蒙骗行为,且出事后一开始还想吓唬大家,说以法律方式要求对方删除信息并道歉,直至真想败露才不得不承认错误。
 
    唯一比较欣慰的是,他称品牌方一直避而不见的情况下,自己决定召回产品先行赔付,承担“退一赔三”6198万元,这也算是比较好的一个应对态度!
 
    根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那么主播所推荐的商品或服务若存在质量问题,就理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现在就看有关部门会不会认真对待并处理这件事了,假如从严追究起来,那么可能就不仅仅是燕窝这一次的问题,很可能此前的产品问题也会一并查出,届时有没有更大的问题或者直接涉嫌更多的法律风险都是未知数,一旦落实下来,他就不仅仅凉凉这么简单,而是面临着法律追责的事宜。具体的法律责任我们并不是内行,交给专业法律人员去分析和解释。
 
    我想说的是,不论是早年间爆出的淘宝上贩卖假货,还是现在的网红直播带货贩卖假货,都一定不会是个案,直接触及整个行业的规范,同时也反映出市场上假货横行的难题。马云曾经面对公众质疑淘宝贩卖假货时说“我们只是卖的,而不生产假货,在淘宝上发现假货说明了社会上假货很多……”那么,辛巴是不是也会为自己辩解说“我不知道那是假货,我只是个卖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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