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1 17:48: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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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主要还是从税负合理性的角度出发的。首先,企业会被赋予法人地位,企业所得税也可以称之为法人所得税,从社会财富分配和政府获取财政资金来看,如果这些企业法人的利润没有进行合理分配,会直接导致某种循环,有些企业甚至会呈现出垄断和一家独大的现象,所以企业所得税就是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而设计的,让企业法人缴纳合理的税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也不以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因为这些企业相对来说规模比较小,账务核算不够全面规范,并且最主要的是,这些企业很难去分辨和界定企业正常经营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投资人(合伙人)的私人消费支出,所以和自然人一样,对这些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1993年的税法里,个独和合伙企业也是属于私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范围内,当然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是个独成立和注销都比较容易,一旦注销解散会造成短期内的税负过重,所以到后来的2007年,将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作为纳税人,同时明确排除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以总的来说原因都是和稳定和税负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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