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15:20: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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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12宗罪” 被罚2100万!


  近两年罚单不断的浦发银行(10.560, 0.09, 0.86%)又领巨额罚单,因7年涉12大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100万元。

  8月11日,上海银保监局连发两张行政处罚单,其中,浦发银行领2100万巨额罚单,上海首家民营银行华瑞银行领40万元罚单。另外,重庆银保监局同日对重庆农商行处以90万元罚款。

  浦发银行7年涉12大违法违规事实

  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处罚公告显示,浦发银行因货款、同业等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2100万元。

  具体来看,2013年至2019年,浦发银行存在十二大违法违规事实: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为银行理财资随便找信息港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根据《银监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规定,上海银保监局对浦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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