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11:4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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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偷逃税款超过五年还会被追缴税金并处罚金和滞纳金吗?

  偷逃税包括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定性的偷税也包括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

  偷逃税的违法后果表现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包括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以及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只有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后果,才能构成偷逃税行为。

  对于偷逃税违法案件的处理,要进行违法要件的确认,主要包括违法主体的认定、违法手段的认定和主观故意的认定、违法后果的认定。

  特别是主观故意的认定是基本要件,也就是说要认定偷税行为,应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偷税的主观故意。

  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比如因为过失行为造成的漏缴税款,因政策理解错误造成的少缴税款不应认定为偷税,要看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隐瞒实质等各种手段和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和业务水平综合判定。

  偷逃税案件的处理

  偷税: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定性为偷税的,首先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已纠正偷税违法行为,同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在税务机关做出«税务处理决定书»之前包括立案检查前,可以向税务机关主动补缴其实施偷税行为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如果经稽查认定构成偷税,逾期后补缴税款不影响行为定性。

  ⑴偷税税款的追征期: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❶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款追征期是3年,不得加收滞纳金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是3年,包括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的,可以追征期延长到5年。❸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或者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被定性为偷税,则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不受追征期限的限制。

  ⑵处罚时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偷逃税案件的处罚时效,应当以5年为限。

  这个时效是指行政处罚时效,并不是税款及滞纳金追征时效。

  ⑶涉嫌构成逃税罪的移送:

  税务局稽查局对以偷税定性处理的案件,根据«刑法»低二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向公安机关移送。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款10%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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