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9 11:19: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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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海涛代言理财暴雷

    网利宝出事是早晚的事情,整体互联网借贷撮合行业也是很快就被“团灭”了,之前监管部门早早明确表态,过去的P2p就只有三个结局:获得银保监会批复,获得消费金融公司牌照;获得各地省级主管部门批准,获得小额公司牌照;良性清退或者被公安刑事立案清退。网利宝选择了最坏的方式,也是对于投资者伤害最大的模式,属于标准的“暴雷式”清退模式。
 
    在此情况下,投资者也确实应该针对各种从网利宝拿到钱的人或者公司进行追讨,做法无可厚非。杜海涛作为曾经的代言人,肯定是获取了大笔利益。其实大家都知道,网贷公司为了吸引新客户,蒙骗老客户,作的是“用后面投资者的钱去填补前面投资者”的庞氏骗局,在给予所有广告和营销方面是不惜余力,肯花大价钱的。自然明星代言也是会赚到不少的,但是总体而言,这些都是投资者的投资款,追讨是有着法律道理和意义的。
 
    但是杜海涛在回应网利宝代言方面的二次回应,确实是苍白无力和缺少诚意的。虽然一次又一次积极的否认,否认正式代言。这一点其实大家也相信,但是签不签合同和做没做过代言行为,以及收取没有收取广告费用,没有太大的关联啊。他的这两份声明,估计都是文盲写的,没知识真的很可怕啊。代言的实锤证据随便在网上可以搜到,收入估计也有,否则杜海涛早就否定的发誓了。那么只要有行为、有收入,那就是做过代言。另外他在代言是讲“他的工资就存网利宝”,那么他存了吗?这会不会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呢?
 
    虽然现在杜海涛只字未提是否会将当初的代言收入退回去,给自己留下了极大余地。但是如果网利宝涉嫌非法集资的后续查处中,所有从投资者获利的人或者机构确实可能需要将部分收入或者全部收入退赔回去。一方面他们取得的这些收入都是投资人的投资款支付的,另一方面,这些配套人或者公司的活动都是助长了非法集资的犯罪活动。在以往的案例中,高管要退赔收入和奖金,骨干营销员工要退赔收入和提成,合作的一些广告公司要退赔广告费,那么为虚假营销广告做代言的明星们,也应该退赔自己的收入吧?让受害投资者多可以领会一点钱。明星们表明下自己负社会责任的态度,不也是很香吗?
 
    此事给追星的粉丝们提了一个醒。喜欢一个明星的演技是正常的,但是记住明星也是凡人,知识尤其不充分,也不一定有分辨是非的能力,而且也不一定有着强烈的自我道德约束的意愿或者素质。他们做很多事情时,并不具备着辨别是非的能力,而可能仅仅是从赚钱角度去干。在一定程度上讲,网贷公司和明星一起,通过代言的形式,一起在收割明星的粉丝韭菜。想清楚了,你未来还会相信那些胸无点墨的明星代言吗?
 
    希望杜海涛未来如同声明中所言,会持续进行务实的沟通,看看如何妥善解决其曾代言这件事,看看如何更多的方式给予受害投资者以抚慰。而不仅仅是做了一个危机公关。
 
    再次说明,记住,明星是赚钱的,尤其是通过粉丝的追捧来赚钱的,所以明星们要克制自己的吃相,不要太过伤害粉丝,吃相稍微好点。而粉丝们也有有点觉悟,可以被割,但是不要投入太深,否则无法自拔。至于杜海涛的姐姐,她在直播时骂人的样子可真丑啊。不知道真的代表她的看法还是他们一家所有人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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