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4 11:05: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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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存在的必要吗?现在是不是过时了?

  这个问题我自己也这样质疑过。

  但目前来说短时间是不能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不能取消的最大的原因,我个人认为是目前的征管还无法达到要求。

  增值税免税政策、起征点政策等税收待遇不同的存在,纳税人享受免税和起征点政策不用缴纳增值税部分的销售额,下一环节是没有可抵扣的税款的,因此,在发票开具上是必须有区别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意味着必须完税,因此下一环节可以抵扣进项,如果发票上没有区别,可能会造成税款流失,并且后续的征管更加复杂。

  其实,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抵扣机制的实现均有严格的形式课税原则:即纳税人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和证明文件,并履行申报程序才能抵扣,我国是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相比而言更加严格和规范。

  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取消吗?我个人认为是会的。

  理论上,增值税的中性和避免重复征税是通过抵扣进项实现的,实际购进了货物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如果缴纳了税款也是应该抵扣的,所以进项抵扣不应该是针对发票,而是针对销售方是否缴纳了税款。

  假设:将来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或者改变目前的征管机制,比如改变缴税现在方式实行拆分缴税,纳税人在开票时,不在区分专票和普通,只有增值税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系统自动将价税分离的销项增值税部分存入指定的缴税账户或直接划入国库,所有的进项税月末或季末纳税人申报退税,享受免税政策的销售收入部分可以备案申请退税,但这部分税款购货方做为进项税款则不能申请退税,也就是说纳税申报不是申报缴税而是申报退税,而申请退税在入库的税款中比对不符则不能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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