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8 15:56: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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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多部门:支持民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个部门8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要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强调,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推动铁路站城融合投融资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以货运功能为主的机场、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建设,获取航空货运国内和国际航权,参与机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对机场周边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综合开发。

  同时,研究支持从事航空货运的民营企业扩大货运飞机引进规模。鼓励具备专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渠道,加快探索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的PPP模式,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推动5G、物联网、互联网等智能技术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深度融合。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推动民营企业提供拥堵治理、交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服务。引导、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维修、绿色驾培、绿色物流、绿色公路、绿色航运等绿色交通发展。

  《意见》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例如,不得以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所在地设立子公司为由限制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显超出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等要求;不得向民营企业收取不合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全面清理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现有资质资格限制性规定,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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