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6 14:47: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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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钱进倒闭,汪涵代言要负责吗

    汪涵代言的金融理财产品“爱钱进”涉嫌诈骗,37万人被骗了230亿,据悉这款P2P平台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大家一致的说辞是因为看到该产品是汪涵的代言,无比信任汪涵才会投钱进去的,“就是冲着汪涵的代言才进去的,一个著名的主持人为了钱就这么没底线了,到现在还沉默装不知道,真的害人不浅!”更有甚者,直接骂汪涵:“你还好意思若无其事的直播带货,代言之前就知道这个平台有问题吧,拿了高额的代言费就不管不顾了,昧着良心赚黑钱!”很多受骗的网友在各个平台都表示当时都是看了汪涵的广告,相信汪涵才把钱放在涉事理财产品中,强调汪涵需要为此事负责。汪涵代言事件,汪涵代言翻车,汪涵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一,明星代言产品,必须对所代言的产品质量进行把关,对相信自己的粉丝负起责任,也就是说明星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明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不是光拿钱不承担责任,这一点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二,《广告法》规定:明星在代言广告的时候,不能为未使用过的产品做代言,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按照《广告法》最新规定,工商不会只对产品查处,明星也会连带民事责任。毕竟代言的时候他们也拿足了代言费。所以说如果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明星也有责任。
 
    三,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汪涵代言的金融理财产品“爱钱进”涉嫌诈骗,37万人被骗了230亿,汪涵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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