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5 16:37: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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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1200万白花了?王振华 小心陈有西!


  2010年,李庄案二审宣判之后,江湖人称“盟主”的陈有西开通了新浪微博。

  在微博简介中,陈有西这么写道:

法治的进步不能靠恩赐,也不能靠机遇,它是深思熟虑的行动和顽强不息的斗争,律师在这样的运动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在“李庄案”,“北海案”、“小河案”、“顾雏军案”、“夏俊峰案”、“王功权案”、“李某某案”、“王林案”等重大公共案件之后,65岁的陈有西依然在践行对自己的承诺,深思熟虑的行动和顽强不息的奋争。

  2020年6月9日,陈有西对《财经》记者表示,姜喜运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二审还未开庭。

  姜喜运是谁?

  他是前恒丰银行董事长,因为贪污、受贿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缓,证券时报形容其“把银行视为私人提款机”。

  姜喜运一审死缓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陈有西正是姜行长的辩护律师。

  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在陈有西身上,套路总是惊人的相似。

  就在替姜喜运公开发声之后仅一周,陈有西便马不停蹄地起草了一份新的上诉书。

  这一次,陈有西代表的是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

  1200万!白的可以是黑的!?

  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进行一审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振华猥亵儿童罪判决结果下来之后,几乎所有人都表示不满。

  原告和社会舆论一致认为,情结如此恶劣,只判5年实在太轻。

  而王振华和陈有西的表态和态度,则更让舆论一片哗然!

  据小编等媒体的报道,法院方面透露,王振华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态度决绝异常。

  陈有西6月18日在其自媒体平台上,公开发表千字声明,不但提请上诉,而且表达准备进行无罪辩护。

  上诉的理由,陈有西也在千字文中划了重点:

  第一,普陀法院不是从轻而是从重判处。猥亵罪的定性,普陀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做了从重处刑。如果真有阴道撕裂伤,我也支持更重罪名的定性,但是法庭调查实际查明,不存在这样的情形。

  第二,王振华没有翻供。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第三, 北京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七位国内权威的法医专家、妇科专家、DNA专家,对上海的门诊记录和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书证审查和专家论证,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不支持上海鉴定当中所说的被害人新鲜伤痕、阴道撕裂伤、二级轻伤的结论。且上海的鉴定机构,违反了全国人大的规定,没有对外鉴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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