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0 21:13: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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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咸宁一支行被挂上“不文明单位”牌匾 员工:脸上无光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荣华 姜明助 镇强 刘震

  6月8日,农行咸安区南大街支行被挂上“不文明单位”牌匾,其落款为“咸宁市文明办  咸宁市创文办  二0二0年六月 ”。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为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6月1日,我市印发《咸宁市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对“门前四包”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排名后三位的张挂“不文明单位”牌匾。同时还在媒体开设《文明创建红黑榜》栏目,对比曝光正、反两方面典型。

  6月2日,市文明办组织媒体记者暗访,发现农行咸安区南大街支行门口车辆停放不整齐,有不少垃圾和“牛皮癣”。记者用手机拍摄这些画面时,该行一名工作人员情绪激动,推搡记者,并试图抢夺手机,引来不少市民围观。

  事情发生后,依照《管理办法》,市文明办、市创文办开会进行评议,认为该单位不仅没有履行“门前四包”责任,还以不文明方式阻挠媒体监督,影响恶劣,决定将该行评为“不文明单位”,并张挂“不文明单位”牌匾。

  挂牌当晚,该行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堂经理刘朝霞是10多年老员工,她眼泪盈眶:“我们很伤心!脸上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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