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1 16:30: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央行解读新货币政策工具:具有更显著的普惠性等特点


  6月2日,央行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6月1日发布的三份文件,其中两份涉及货币信贷政策信贷工具,一份关于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指引。

  央行方面日前表示,前期,人民银行推出了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这些工具都是直达实体企业的货币政策工具。与之前的再贷款再贴现等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相比,此次新创设的普惠小微企业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具有更为显著的市场化、普惠性和直达性等特点。

  据潘功胜介绍,为提高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性,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了两项新的货币信贷政策工具。一项是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人民银行创新特殊目的工具来支持这项政策的执行,“它实际上是一个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政策安排再加上一个支持工具。”潘功胜表示。

  另外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计划。这项支持计划旨在扩大金融机构信用贷款投放,“我们从长短结合、综合施策的角度考虑,发布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指引。”潘功胜补充,引导商业银行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优化融资环境,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会上首先介绍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出台背景。据其介绍,为应对疫情的影响,今年的3月1日五个部门印发了一份文件,提出临时性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紧张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是当时是基于2月底形势的判断,各方面情况显示影响还是相对短期的,所以这个政策在期限上的安排最长是延到今年的6月30日。从现在整体形势来看,受疫情影响的时间可能还要更长一些,影响的程度也会更深一些,这就需要政策期限进一步延长。”邹澜表示,因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到明年的3月底,以便缓解中小企业年内的还本付息压力,更好地应对当前国内外疫情和经济压力。

  从具体的政策措施来看,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最长延长到2021年的3月31日,免收罚息。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只要是6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本金和应付利息都在政策范围之内。”邹澜称。

  另外,对于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企业可以和银行自主协商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针对过去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这次央行方面进一步明确提出,对于普惠小微贷款,银行要做到“应延尽延”。邹澜提到,过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一些企业和地方反映,尤其是对一些小微企业来说由于相对弱势,“和银行提出延期要求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政策落地可能有一些障碍,所以这次政策明确提出‘应延尽延’。”

  据了解,为了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提供4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

  邹澜坦言,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比较复杂,“最典型的是有一些贷款是有抵押担保的,而这个抵押担保主动权不在银行,是企业作为贷款申请人去联系的担保,或者去办理的抵押。”其表示,所以这次“应延尽延”的基本要求也明确企业提出申请后要保持有效担保或提供替代性的安排。从政策目标来说,企业还要承诺保持就业的基本稳定。只要做到这个,银行就应该予以办理。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