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9 13:20: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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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发11条重磅措施明确释放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信号


  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再有新动作。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5月27日发布消息称,根据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

  “易纲行长日前表示,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并介绍了五方面具体工作,包括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11条措施中的很多内容,都是这五方面具体工作的细化或延伸。”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银行(3.450, -0.02, -0.58%)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连平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这些举措将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货币政策要让资金更好直达实体经济政策思路顺利落地。

  中国民生银行(5.730, -0.03, -0.52%)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可以预见,一部分改革措施将于近期落地实施,这有助于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提升资本市场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业稳定运行,从而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

  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向中小微企业,这也成为11条措施中的“重头戏”。连平表示,11条措施中有6条都非常明确地从各个方面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使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顺畅、融资成本更低。

  实际上,解决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金融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就业和民生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但却对保民生、保就业作出重点部署。‘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最重要的切入点就在如何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上。”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11条措施的第一条即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温彬认为,该办法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考核更强调精细化与差异化,更科学全面系统,是对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的探索,有助于强化对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的约束,激励银行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有力地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谈及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李建军认为,一是要确保企业资金可得性的持续性;二是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要有更好的担保和征信机制。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据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为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11条措施中就包括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我们判断,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王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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