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9 16:23: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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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遭银保监会点名:代销私募产品存“五宗罪”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5.240, -0.01, -0.19%),外资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各会管单位: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监管为民理念,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我会通过投诉调查发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通报如下:

  一、浦发银行

  2018年9月,浦发银行代理销售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兑付的问题,引发多起消费者投诉。经查,浦发银行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是在准入环节未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分析,尽职调查不到位,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二是在向部分客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代销产品并录音录像,而是采用上门服务模式。

  三是产品合同的首页出现了明显的浦发银行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浦发银行自主管理理财产品,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四是风险揭示书中未包含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客户权益须知等内容,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五是未按照监管要求,在产品发行后持续跟踪和穿透管理。该行在产品成立至2018年7月期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合作机构进行信息披露。

  二、中华财险

  2019年5月以来,中华财险保证保险投诉集中爆发。经查,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是未在收到消费者理赔申请后告知消费者理赔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赔偿的核定,违反了《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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