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7 22:4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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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绝不允许在耕地上建“生态园”“休闲农庄”等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5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3月5日,最高检召开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假借发展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农业用途,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上建设所谓“大棚房”“生态园”“休闲农庄”等,国家法律绝不允许。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 苗生明 来源:最高检网站

  据苗生明指介绍,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是近年来涉农领域常见多发案件。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地域特征明显。城乡接合部、城市周边、浅山地区等,非法占用农用地开发大棚房等案件往往多发。

  二是非法占用方式多样。从已发案件形式来看,有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如建厂、建房、建设水电站等;有的在农用地上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如采矿、挖砂等;有的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如开垦林地、挖塘养鱼等;还有的将农用地转为其他非农用途,如进行小产权房、大棚房开发等。

  三是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或自治组织出于“政绩”冲动或利益驱动,往往或明或暗支持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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