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5 16:28: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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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正确吗?

  『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从法理上去理解是不正确的,但从土地的实际承包经营角度去看,好像也就是那么回事,谁承包了,土地就是谁的。

  为什么说从法理上理解不正确呢?

  我们国家的土地政策从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权属关系执行的是三权分立,即把土地的权利分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种权利。

  其中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实际上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只是一种名誉上的领土管辖权,国家有权对土地的承包关系进行分配调整,土地的经营权最终还是要无偿分配给农民,国家行使的所有权只是一种管辖权和分配权,与旧社会的土地属于地主私有权利是有本质区别的。现在土地实际上属于农民,名誉上属于国家或集体,因为农民从集体手中承包土地是无偿的,旧社会的农民想从地主家承包土地,会被地主大量剥削,农民付租金都是无法支付的。

  其中的承包权属于农民。也就是说,凡是中国的农民,都有在本村集体无偿分配承包土地的权利,当然这种承包权什么时候可以承包,是由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国家而定的,并不是由农民想什么时候承包就什么时候承包,所以,国家掌握着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权利,我们国家的土地从二轮承包到现在以及到将来有可能都会将保持长期稳定不变,国家决定土地不重新分配承包,部分农民想承包土地也是没办法承包的,因为土地所有权属国家,土地分不分配由国家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必须服从国家或者集体管理。

  其中的经营权目前属于中国的所有公民。注意,经营权不只是属于农民,很多大学毕业生,城市退休干部都有权利经营土地,只不过经营权不等同于承包权,目前,在我们国家,有承包权就有经营权,有承包地就可以种土地,但是有经营权不一定有承包权,有土地耕种不代表承包权是你的,很多城市人和外地人都可以到本村承包土地种,这也叫经营权,这里说的承包严格意义上讲叫二次转包,是没有承包地的人从有承包地的人手中转包土地经营。所以,现在我们国家土地虽然不收回打散重新分配,但国家是鼓励没有承包地的人从有承包地的人手中转包土地种的,或者购买土地种,这就是大家所说的土地有偿流转和有偿转让,出租的是经营权,转让的是承包权和经营权,所有权永远属于国家或集体。

  综上所述,要理解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就不难了,也就是说抛开土地的三种权利不说,谁承包了国家或集体的土地,土地事实上也就归谁所有,国家和集体所有只是名誉上的管辖权和分配权,土地最终都要无偿分配给农民,谁分到了土地,土地就归谁。但承包土地的人在经营土地过程中会受到一些法律条件限制,并不是说土地承包给你你想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必须依法经营,必须服从有土地管理权的国家和集体管理,这就体现了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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