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7 11:53: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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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付给农民工工资时向农民工索要税务发票,这一要求合理吗?

  很多人都认为包工头给农民工发的是工资,但是现实问题是包工头给农民工发的“工资”,不是个人所得税上的工资,而是“劳务费”。

  包工头和农民工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农民工的流动性非常大,大多数农民工都是临时工,做一天算一天的,工期长一些的可能等项目结束再清算,下一个项目能不能赶上还不好说的。
 
  农民工的强流动性导致包工头和农民工是劳务关系,包工头手上有活了,临时找一批农民工帮忙干活,但是不会长期养着他们。最简单的,雇佣关系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但农民工基本都是按天数给钱。
 
  为什么包工头要向农民工索要税务发票?
 
  包工头大多是有公司的,每个月或者每季度或者每年都是要缴税的。税法规定,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只需要工资条、付款凭证就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了,但是支付劳务费的话需要取得劳务费发票才行。包工头为了能够使得这部分支出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让农民工开发票。
 
  农民工发“工资”的困境
 
  按照工资给农民工发的话,包工头得给他们缴纳社保,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对包工头和农民工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按工资发放的优势是农民工多了一份社保保障,劣势是双方的成本急剧上升,农民工到手的钱会少很多。毕竟包工头的成本就在那里,到手的钱、缴纳的社保、个税都是打包考虑的,社保和个税多了,到手的就少了。
 
  按照劳务费给农民工发更符合实际,但是索要税务发票十分困难。一方面,农民工去开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税,农民工不乐意;另外一方面,劳务费目前仍按照以前的规定预缴个人所得税,导致很多领劳务费的人预缴的个税通常高于实际应该缴纳的个税,虽说可以每年通过个税汇算清缴退回来,但毕竟不太方便。
 
  农民工群体不小,这部分的政策目前还不明朗,而且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期待能够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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