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9 14:50: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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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村里不认定集体成员,走法律程序能行得通吗?

  没有户口村里不认定集体成员,走法律程序也是行不通的。

  户口是认定农村集体成员的法定依据。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户口落户在本村集体官辖区内的居民。户口不在本村的常住人口,严格的说都属于流动人口,像我们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的,如果回农村常住,按要求是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只是很多农村管的不严,没这么要求而已。所以,自从我们将户口从农村迁出那天起,我们就已经不再属于本村的村集体成员,不再享受村集体的任何福利待遇。

  农村有土地有房屋不代表就是本村集体成员。

  上面说过,原来的农村户口,从户口迁出之日起就等于自愿退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不再享受村集体福利。注意,这里说的福利待遇是户口迁出后分配的,至于户口迁出之前拥有的那叫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户口迁出之前分的土地和修建的房屋即使户口迁出了也可以保留,也可以有偿转让,但从户口迁出之后,村里面分什么好处就没你的份了,即使拆老房子修建也不可以。

  户口落户在农村也不一定就能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

  现在很多人认为将户口迁到农村,就可以在村里面分土地分宅基地,这种想法是不切实际的,目前我们国家的土地政策保持长期稳定不变,不允许收回土地打散重新分配,农民原有的宅基地和承包地都要确权到户,确权到户后意味着未来将长期不会重新分配土地,没有土地和宅基地的人只能通过有偿的方式从别人手中依法购买。另外,没土地没房屋的农村居民属于空挂户,村集体分配什么股权红利之类的也是无法享受的。所以,户口在农村村集体也不一定会认可你就是集体成员,唯有在农村即有承包地、有宅基地,并且户口在本村的居民,才是真正的本村集体经济组成员,并依法享受村集体福利。

  综上所述,没有户口村里不认定集体成员是合法的,即使走法律程序,法律也只会支持村里,不会支持没有户口的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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