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3 17:37: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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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全面取消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


  一份事关我国未来人口、人才流动格局的高层级文件刚刚正式对外发布。

  12月25日,新华社发布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记者注意到,在当前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制约因素——落户政策方面,此次发布的文件延续此前的一系列安排,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有专家对记者分析称,此次在中办国办层面印发的文件里提出有关取消落户限制的具体部署,对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产生积极作用。

  大部分城市有望取消落户限制

  在此次发布的《意见》中,用了较大篇幅阐述未来政策层面如何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人才和劳动力区域流动。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此外,《意见》强调,要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记者在梳理一系列政策文件后发现,此次提及的“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在今年4月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下称《重点任务》)中也有类似表述。

  上述《重点任务》提出:“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分析称,对比这里提到的两个文件可以发现,此次《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可以看出比之前的《重点任务》层级更高。他表示:“这对于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有积极的作用,这一点也符合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

  他进一步分析表示,此次《意见》对可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的划分更加清晰,即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都可以放松落户限制。此外,《意见》继续使用了“全面取消”的表述,意味着这类城市针对落户的后续约束会减少,劳动力、人口或人才落户流程将变得更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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