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5 17:22: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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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拟出两大新政 遏制“带金销售”


  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在小规模会议上启动了《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建设专题研究》开题论证会。该项目负责人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王宏志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研究将在两个月内完成。

  据悉,未来在全国范围内,国家医保局将针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环节,构建诚信评价体系和惩戒体系两大体系,遏制“带金销售”。根据上述诚信评价结果,建立《合同法》框架内的针对失信生产企业的分级惩戒方案。

  包括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国家卫健委等都将医药反腐作为医改的核心。不过王宏志指出,以往惩戒措施主要重受贿轻行贿,除了GSK以外没有检索到生产企业因为行贿被司法部门起诉的。所以希望通过评价、惩戒体系的建立亦可以对企业行为溯源。

  国家医保局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体系,将药品回扣与违法惩戒、药品招标采购、药价相关联。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史立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国家医保局此举核心仍是为了“议价”,医保基金规模有限,医保局一方面在腾挪空间,另一方面也在通过议价的方式节省出更多的资金。

  遏制“带金销售”

  “带金销售”一直被称作医药行业的毒瘤。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处长翁林佳在会上指出,20多年带金销售的历史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对于业界“毒瘤”,国家相关部委也频频出击。

  2018年7月,国家卫健委召开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这是继国家展开医疗领域纠风会议暨医用耗材专项整治会议以来,首次召开全国范围内的医疗纠风会议。

  时隔一个月后,国家九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在净化流通秩序,提倡集中采购方面提出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针对药品购销环节回扣问题,制定了最高300万元的罚款条款。行贿者将面临5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此次,国家医保局也开始出手,在王宏志看来,作为采购的组织者,是主要付费方,国家医保局或更见实效,而作为组织者,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体系建立是关键。

  研究将主要涵盖以下三个内容,对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环节存在的带金销售等失信现象开展调查研究;以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为案源,以带金销售为主要失信行为,结合专家意见和利益相关方代表的意见,采用分级加权法,构建生产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失信惩戒体系,基于上述诚信评价结果,设计针对失信行为的分级惩戒方案并论证其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诚信体系与惩戒体系结构模型依顺序包含信息采集处理、信用评价和信用结果应用三大板块。信息采集处理环节将主要来源于裁判文书信息、纪检监察信息及市场监督信息。信用评价将依照新的药品管理法,CSO的违法纪律计入生产企业的信用评分。

  利用裁判文书法,建立对医药企业、上市许可人信用评价体系;以及基于前述评价体系,建立对企业的分级惩戒体系,一方面利用公开的案源对医药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另一方面评价体系建立起来以后,有评价结果以后,对医药企业进行分级惩戒。

  针对“带金销售”,中国目前大多惩罚措施对象是医生,此前,在卫健委、纪委监委等部门主导的反腐风暴之下,已经有大批医院院长、科室主任等“落马”。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公开处理的医生有300多人。“目前惩戒措施主要重受贿轻行贿,我们没有检索到生产企业因为行贿被司法部门起诉的,除了GSK以外。”王宏志说。

  针对企业方面,财政部联合医保局在今年6月对77家医药企业开展账目检查,涵盖化学制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医药商业、中药制剂六大细分领域。销售费用真实性就是重点,不过截至目前,并没有太多的相关信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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