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2 16:00: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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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和罗永浩被限制高消费,是怎么回事?

    王思聪,罗永浩仍然可以在法院同意下,可以坐飞机吃日料的。大家细细看法院通知就知道了。
 
    但是这个处罚也确实彰显着法律公平的体现,这一方面也给企业家提醒,办理企业要注意风险,如果有能力归还企业债务,不要漠视法院判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已经说了多年,但随着法制健全化的推进,才越来越能让大家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1.“被限制高消费”。在本案中主要是指两家企业并未倒闭,破产,还处于正常经营阶段,也应该有能力偿还,在此时,所有民事诉讼当判决生效后都要履行。如果拒不履行的,法院可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一般是法人或者董事长),实施禁止高消费令。如果这两家企业按照法律宣告倒闭破产,企业自身也没有实际履行能力,那么还可以撤销。就因为这两家企业还处于正常状态,但是拒不履行,那自然要受到法院的惩处。
 
    2.在法院发出被限制高消费令时,也是分了情况的,因为是企业拒不履行,而不是个人拒不履行,所以如果个人用个人财产进行高消费时,向法院要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仍然可以。那么在法院同意后,如果进行个人活动,而不是企业活动,王思聪仍然可以去成都吃日料,罗永浩也仍然可以去做一等舱。
 
    3.法院为什么会发出这个限制消费令?就是认为这两家企业既然正常经营,那么还有履行债务的能力。那么针对法院的判决,毫不遵循,其实是践踏着法律。同样法律会去给制裁。未来王思聪可以用企业资产去偿还债务,也可以用个人借给企业资金去偿还债务,看他的选择喽。同样罗永浩也是如此。
 
    4.当然这点债务对王思聪那也不是个事儿,仅仅是在王思聪的成长过程中的一点小挫折而已,别忘了人家背后还有一个曾经首富的父亲。估计不了多长时间,问题就能解决,最后就是国民老公王思聪给大家普法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和精彩案例”。
 
    4.但是这个债务对罗永浩来说,可能压力就比较大,如果罗永浩壮士断腕,将公司进行关闭破产清算。按照公司法要求只要他履行了股东的义务,那未来破产后未清偿的公司负债也不会追到他头上。他仍然可以用个人资产,想干啥干什么,限制高消费令自然会失效(公司破产后全部手续做完,自然公司债务即使未清偿,也不会追究到公司股东或法人头上)。但是罗永浩可能不想放弃公司,不想放弃现有公司业务,所以还在硬撑着。
 
    其实每个企业家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的。风光的时候可以高调宣扬,也可以培养高奢侈的个人爱好。但是每个人生都有高峰有低谷,犯了错误该吃糠咽菜也是应该的。其实也不用悲情主义,也不用把自己办成受难者的样子。
 
    最后整个事件看过来,王思聪表现的还是比较好的,一反常态,没有进行个人哭诉或者反驳,估计在默默处理这个事情。而罗永浩就有点入戏的感觉,反正自己已经是挺大的,一个IP了,借这个事件再自我炒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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