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5 20:47: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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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贷的黑心套路:变相砍头息 年化利率高达52%

因为需要资金周转,郑先生通过友信普惠贷款85300元。因为急于用钱,这笔85300元的贷款,一到账,就被郑先生转了出去。此后,郑先生就陷入了“被追债”的漩涡中。

  据郑先生介绍,今年7月3号,他在上海友而信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友而信)办理了一笔贷款,总额为85300元。按照合同约定,这笔贷款将通过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运营的人人贷平台完成。

  合同中还约定,在郑先生借款成功后,将还款管理等活动委托给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友信普惠)。

  根据郑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这笔总额为85300元贷款期限为36月。前35月,每月还款元,最后一个月还款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借款合同中还明确约定,在郑先生获得借款后,3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向友信普惠支付服务费30300元。

  照此计算,郑先生这笔85300的借款,36个月需要还本息元,加上服务费30300元,总计元。

  在此过程中,如果按照合同规定,郑先生实际上只获得了55000元。今日国土杂志工作人员用IRR计算出,郑先生的这笔贷款年利率复利高达52%。

  但是,郑先生在贷款到帐后,立马将85300元全部转出,造成友信普惠在扣除服务费时,因账户上没钱而导致扣款失败。

  也就是说,在郑先生完成借款后,友信普惠并未能收到合同约定的30300元服务费。因此,友信普惠的客服曾多次致电郑先生讨要这笔服务费。

  7月22日上午9点,郑先生还收到友信普惠发来的催收信息,内容为“尊敬的客户:截至2019年7月22日您通过我司服务申请的借款已超过还款时间14天,累计应还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短信中涉及到的应还款项元,就是郑先生须支付给友信普惠的服务费,因为郑先生未能及时缴纳,还包含一部分罚息。

  友信普惠将服务费描述成借款的举措,也耐人寻味。实际上,这种行为涉嫌变相“砍头息”。

  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第四条第一点指出,“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随后,各借贷平台为了符合监管的要求,明面上停止了砍头息的行为。但实际上,砍头息却披上披上各种马甲,继续存在。

  据友信金服官方网站披露,友信普惠、人人贷均为其旗下品牌。

  据企查查显示,友信普惠为北京友信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友而信则为友信普惠的全资子公司。

  本刊工作人员发现在郑先生的这笔借款中,所涉及到的人人贷、友信普惠、友而信之间,均存在密切关系。

  而透过层层股权关系,更让人对郑先生所需缴纳的30300元服务费的合法性表示怀疑。

  即便是郑先生自己也表示:“尽管对方工作人员在我签合同时,曾明确向往介绍了需要交纳30300元服务费以及支付方式,但后来我仔细想了一下,这个服务费很不合理。”

  本刊工作人员曾就上述问题发采访函致人人贷公关邮箱进行采访,但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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