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5 15:32: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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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5税务信息杂谈

  个税需要“其他所得”这个筐

  74号公告将以前按“其他所得”征税的四类所得,分别按照“偶然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引起业界一些争论,说的也不无道理。问题的根源,可能在于税法对所得的分类,正列举的方式,总有遗漏的,所以,该有个“其他所得”的筐,不知怎么给去了,现在没有这个筐,应该征税的,只好往其他筐里装,难免有牵强的感觉。下次修法时,也许该恢复“其他所得”。

  税收的不确定性与税企沟通

  明天到北国会录课:税收的不确定性与税企沟通。这个话题有的讲。这些年,税收的不确定似乎高于确定,其实这是极大的误区,绝大多数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是确定的。税法三性中的固定性,实际就是确定性。只要坚持税法是判定纳税义务的唯一标准,税局坚持法无授权则不可为等基本理念和原则,是否纳税,如何纳税,基本确定。

  税企沟通的基础和方法

  税企沟通的基础是税法依据和事实依据,如果税局错了,就沟通,如果税局对,没什么好谈的,老实纳税。与税局沟通的方式是逐级沟通和文字沟通。与基层税局谈不妥,就逐渐向上沟通,越往上越讲法,越往下越胡来。沟通时,不能空着手去,得准备文字材料,事实依据、税法依据、诉求和理由,写得清楚明白,让人一看,就知道你冤枉。谈来谈去,基层税局不折腾你了,就算解决。

  避税天堂岂能“挥刀自宫”

  开曼、维尔京等避税天堂,纷纷出台实质经济法,在那注册的壳公司有点担心,以为那地没法待了。许多事,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些地方的这些举动,与中国税局反避税不是一回事。中国税局反避税,那是发自内心地真反。而那些地方多是迫于国际社会反避税的压力,装个样子。他们就是靠壳公司过日子的,把这些壳公司都赶跑了,类似挥刀自宫,估计就是比划几下,岂能来真的。所以,壳公司的天堂,只是打打雷,未必真下雨,等等看,不必着急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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