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0 11:09: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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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因泄露业绩收到《警示函》,闺蜜刘姝威“举报”美的CEO拉他“下水”,这样做对不对?

  这取决于刘姝威的举报,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和动机。

  如果她是以一位学者的身份,一位独立的市场观察人士,看到美的CEO有这样明显的违规行为,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举报,那么这种行为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还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

  如果她是以格力电器独董的身份,出于同情闺蜜董明珠被出具《警示函》的遭遇,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是丧失了独董的职业道德——这一职位要求独立董事要不偏不倚地站在股东离场,站在社会公众立场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而正确的做法是,刘姝威应该对董明珠泄露财务数据的行为提出批评,并给董明珠提出改正的建议,而不是去指责其他公司的同类问题,拉别人下水。

  刘姝威究竟是以哪种身份进行举报?很可惜,她是以董明珠闺蜜的身份进行举报,其重点不是放在纠正董明珠的违规行为,而是为董明珠出气。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刘姝威的举报内容已经写得很明白:如果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警示函》,而对方洪波的行为不发警告,那么广东证监局是否选择性执法?

  刘姝威当上格力电器独立董事,本身社会争议就很大。因为独董的内在含义,要求独立决策,利益上与上市公司管理层独立。而刘姝威在朋友圈却明明白白表示:“我就是董明珠的董秘”。既然是闺蜜,那可能就存在利益的一致性,其独立人格的属性就存在问题。

  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就表示,“闺蜜一说,实在不妥,不说可罢,外讲不行,尤其是大张旗鼓的高谈闺蜜,则有公开挑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法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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