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8 15:25: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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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怎样才能保住加拿大人谢伦伯格的生命?

  本人昨日的文章谈到了加拿大人谢伦伯格在中国因贩毒被判死刑一事,有读者在交流时表达不同看法:不管怎样说,毕竟是一条人命,从加拿大人角度而言,于情于理(加拿大没有死刑,最高量刑是终身监禁)都难以接受。况且有最新消息援引谢伦伯格辩护律师方面的说法,被告方也存在很多方面的诉求,似有冤屈。

  好的,我有保留地同意他的看法,毕竟咱也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不希望看到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但是,加拿大迄今为止的做法就能保住他的性命吗?

  我个人认为,差之远矣。

  此刻加籍毒贩谢伦伯格的心中,我相信一定有一万只某草生物奔腾而过,从15年到死刑,从生的希望到死的绝望,信心一点一滴被摧毁,人生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了。

  他只能怨这个上诉重判的时机,从天时地利人和任一个角度来说都太不恰当了,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点背”。

  更点背的是,他的那位神助攻的“队友”,指着鼻子说随意判刑。我相信谢某的脸上表情会更复杂难言:骂得越狠,生还的希望就越渺茫啊。

  或许只有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谢伦伯格才能回味起当年那位判了他两年监禁的法官的话:“你的国家值得你去更好地对待她。你在全世界最好的地方居住,毕竟你不是在利比亚、或是叙利亚被抓的。我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你在童年时受过虐待……当然我理解你可能有个人的难处,但是这需要你自己去面对的……”

  那,才是真正的爱。但爱与恨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假如真这样成为一缕幽魂,那才叫生的猥琐,死的倒霉。

  现在正在上演的,指着鼻子骂也好,所谓请求刀下留人也好,其实都不重要。

  既然认为该案有疑点,那么何不尽快组织加拿大最具相关经验的律师团,与辩护律师方面合作,收集一切相关证据形成强有力的证据链,在下一个上诉机会中争取发挥最大效力?

  那位要说了,你加拿大的法律根本不适用,组律师团有什么用?

  要知道,这是判加拿大人,那么必然会上升到国际化和外交的层面,在有相当有利的证据链的基础上(注意这是前提),你才可以充分利用政治外交手段和国际舆论来达到刀下留人的目的。瞎叫唤谁不会,有用吗?

  但努力不努力在你,决定权还是在对方手里,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吧。

  当然我不是律师,对专业法律也不甚了解,怎么把国别法律的差异性通过政治外交等手段来求同存异,就不在本文讨论范畴内了。也希望抛砖引玉,有此中专业人士出来指点。

  你想想看,加拿大所能做的,是不是也只有这些了?

  当然从对等级部长或国家元首的角度,也应当尽快与相关权力机构最高负责人及早闭门对话,双方努力磋商沟通,下Offer、谈条件,争取最有利的结果,而不是这样站在大街上叉手叫骂。

  有人说,上次判15年用了多久多久,这次判死刑怎么这么快,不合理啊。

  我要说了,那为什么不能是大陆考虑到维护中加关系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送你的人情分,现在你都蹬鼻子上脸了,那当然是尽快给你个说法啦。

  所以,你们看出什么来了?

  对了,我的潜台词就是,国与国之间,首要考量的就是如何维护和不伤害两国的外交关系,撇开这个前提来谈什么个案上的纯粹的司法独立,那就是太幼稚、太形而上学、太外交低智化,以谢伦伯格案为例,你最终还是会自觉不自觉地在言行间自我否定国与国之间纯粹的司法独立的。中国给加拿大的低智化外交上了一课。

  都到了这一步,加拿大法律介入、政治介入、外交介入等等等等恐怕都是少不了了,当然还有一张牌对加拿大有利,就是在孟晚舟身上把所谓纯粹司法独立这个神逻辑想办法圆满地撤回来,人心都是肉长的,中国人尤其礼尚往来,我相信事情是会有转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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