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6 11: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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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实名举报宜信财富等三家公司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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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投资人实名举报宜信财富等三家公司涉嫌欺诈)

  2018年03月16日消息,“一起了!”3月15日,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转发两篇关于“宜信财富、诺德基金、喆颢资产被指欺诈令消费者亏损1.7亿”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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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先后转发实名举报信并发表评论。(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微博内容显示,王海发布的“报告”实为投资人瞿锞的实名举报信,被举报的三家企业分别为宜信财富管理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中,宜信财富、喆颢资产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唐宁,诺德基金的法定代表人为潘福祥。被举报的产品为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A基金(基金编号:SE9894)、 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B基金(基金编号:SE9895)、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C基金(基金编号:SE9891)、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E9893)。

  上述投资者提供的举报资料显示,上述产品存违规虚假宣传、涉嫌内幕交易等欺诈行为,并存在风控不合规、违规不减持、延期时间过长等违规行为。由于宜信财富、诺德基金、喆颢资产上述违规操作行为,导致投资人损失1.7亿元。

  以下为投资人实名举报信全文:

  关于举报宜信财富管理公司、诺德基金有限公司、喆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欺诈宣传、擅自延期、不兑付投资者的控诉

  投诉对象:宜信财富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宁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宁

  投诉产品: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A基金基金编号:SE9894

  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B基金基金编号:SE9895

  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C基金基金编号:SE9891

  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E9893

  尊敬的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

  我是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A基金的投资人,这只基金通过A/B/C三只基金投向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千金一号专户产品),基金主动管理人为诺德基金,基金经理:郑春喜,喆颢基金管理人:徐晶(原为吴振中)。这只基金打款时间为2016年2月中旬,3月11日成立,项目期限18个月,最长可延期6个月,2018年3月11日到期。该基金目前净值约在0.66元左右。该基金定增标的及折价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项目名称参与价折价幅度投资时间参与金额组合占比

  300005 探路者15.8894%2016.6.626000万52%

  000556 海南海药12.232016.9.1212500万25%

  002155 湖南黄金11.42016.10.186000万12%

  002541 鸿路钢构1584%2016.9.13000万6%

  货币资金

  现将投诉具体事由报告如下:

  (一)严重欺诈行为

  1.严重的违规虚假宣传。该产品由宜信负责宣传推广,推广初期除了夸大收益等一系列夸张的宣传之外,最大的违规行为在于,当时宜信给所有投资者播了一段宣传视频,该视频的讲解人为基金管理人吴振中(视频链接: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QyNjYwNTYwMA==.html?spm=a2h0k.8191407.0.0&from=s1.8-1-1.2,或在优酷搜索宜信诺德虚假宣传视频即可)该视频中(约在第10分5秒左右开始),基金管理人吴振中先生明确提出了该基金8折以上股票不参与定增,只参与8折以下股票定增。所有投资者都是因为该基金管理人明确提出了8折以上不参与定增的允诺情况下,购买了该产品,但是实际定增中没有一只股票在8折以下,投资者多次要求宜信诺德遵守约定,停止定增将资金返还投资者,宜信、喆颢资产与诺德基金置客户利益和安全不顾,不遵守约定,随意定增。

  2.涉嫌内幕交易。本基金最大定增标的的探路者,宜信财富管理人,喆颢资产法人代表唐宁,在2017年一季度、二季度大量买入探路者(sz300005)累计达到650万股,并且进入了探路者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然后在2017年第三季度大量减持进行谋利,而本基金却在2017年6月解禁后一直未减持,给喆颢资产法定代表人唐宁先生进行抬轿,谋取私利。

  (二)严重违约行为

  1.风控严重不合规。该基金宣传初期明确定增标的为5只(海航投资、甘肃电投、奥飞动漫、浪潮信息、桐君阁),且明确分散投资平均投资。但在实际操作中,只投资了4只标的股票(探路者、海南海药、湖南黄金、鸿路钢构),且其中探路者一只股票达到了52%,风控严重不合规,因为探路者的单边下跌造成了净值的的巨大损失。

  2.违规不减持。宜信诺德借着证监会定增减持新规出台,在2017年6月份未征得投资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应于2017年9月11日到期的产品擅自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而探路者于2017年6月6日解禁,解禁时基金净值0.86,基金经理借延期不予减持,结果到2017年12月31日净值下滑至0.7以下,造成投资者二次巨大亏损,目前仍然未减持。

  3.延期时间过长。定增减持新规出台后,明确规定1年内减持50%,1年后就可全部减持,所有股票在2018年9月就可全部减持完毕,而基金管理人擅做主张要求延期到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合同在2017年9月11日已经到期,最长可延期至2018年3月11日,基金管理人擅做主张超长延期。

  (三)行政违法行为

  1.阻碍投资者开投资人大会。2017年12月14日,宜信与诺德基金管理人召开投后会议,明确答复投资者会给出具体解决与赔偿方案,投资者近日多次强烈要求喆颢资产基金管理人徐晶召开投资者大会,但目前为止毫无回音。

  2.多次更换基金管理人。该基金宜信方面基金经理更换频繁,从一开始的吴振中,到16年11月更换为徐晶,再到18年徐晶离职,目前已无实际基金管理人。

  3.违规收取管理费。该基金价外收取手续费1%(该基金起投100万),每年收取管理费2%(喆颢与诺德每年各拿1%),在亏损严重的情况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喆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募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擅自延期,延期期间管理费照样一分不少收取,毫不考虑投资者感受。

  4.投诉无门。投资者多次向宜信财富热线95183与诺德基金投诉热线021-68985155反映相关事情,宜信喆颢与诺德互相踢皮球,尤其是宜信喆颢资产管理公司,采取不接电话,敷衍投资者,规定期限内答复投资者却不答复等态度,态度非常恶劣。

  5.销售方式严重不合规。本基金销售宜信采用先打款后签合同形式,投资者见到合同时已经无法赎回,造成严重的投资被动。

  6向不合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不少投资者60岁以上中老年人,很多投资者不满足私募基金投资人资格,还存在代签合同等销售方式。

  以上所述皆为事实,本投资人愿承担上述所有法律责任。

  我们所有投资人的诉求:1.请在合同规定的2018年3月11日前完成兑付;2.请把所有收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返还投资者;3.请把所有投资者本金与期间利息返还投资者;4.请求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对宜信财富、喆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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