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2 17:44: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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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起诉耐克侵权:索赔30万 曾向乔丹本人索赔

近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诉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体育”)、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商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乔丹体育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

  据报道,双方争议的点在于“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相关标识(包括乔丹官网、乔丹篮球鞋、乔丹服装等)作为关键词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百度竞价排名广告是否侵犯原告的‘乔丹”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的前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

  对于原告诉讼,据《北京商报》称,“耐克体育”和“耐克商业”表示,被告没有把乔丹篮球鞋等相关标识用于其官网,只是后台关键词,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并未当场宣判。

双方此前已经展开多次法庭交锋。双方此前已经展开多次法庭交锋。

  其实,这起事件可以具体追溯到几年前。

  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78起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中的32起做出判决,裁定迈克尔·乔丹败诉。

  得知判决结果后,乔丹只留下了一句,“我们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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