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5 19:27: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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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涛、金燕到甘薇,“夫债妻偿”的法律解读

一富一贫,情分乃见。

2018年1月8日,美国拉斯维加斯,在举办2018年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的CES会展中心门口,出现了贾跃亭投资的法拉第未来FF91,引来众多媒体围观。而在前一天,从美国刚刚归来的贾跃亭妻子甘薇发布微博,称已出售价值8.07亿港元的酷派股份,以抵消招商银行的部分债务。

这让“替夫还债”的太太团里,又多了一位同行者:前有刘涛复出工作代夫偿还4亿,后有金燕对簿公堂被判负债2亿。这些不期而至的巨额债务和《婚姻法》的一个条款息息相关: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第24条的本意是防止夫妻通过串谋躲债等手段侵害债权人利益,是法律需要维持夫妻共同所得与共同债务相平衡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确实给部分配偶超出了其承受范围的偿债压力。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在配偶不知情下进行大额借贷,之后无力偿还,让配偶负担连带责任”的案例,并不鲜见。

如果想在合法的前提下规避这种情况,需要夫妻在婚前约定好“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清偿”。当然,对于这种“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经济切割,大多数人在情感上是很难接受的。所以,在消费、经营、融资、投资时应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扩张,并且及时做好沟通,让自己和配偶有路可退。

后记

名与利让资本圈和娱乐圈的金字塔在顶端相互交织,以上的当事人在以下的时空里曾经邂逅: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