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8 14:25: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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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兴债”担保函印章、姓名章均系伪造 警方已立案

侨兴债担保函印章、姓名章均系伪造

  (原标题:警方查明侨兴债《担保函》印章系伪造)


  2017年12月28日消息,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在12月11日公布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上海国际信托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终审裁定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该裁定书的日期显示为11月20日。


  根据裁定书,公安机关已查明,《担保函》加盖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的印章及负责人姓名章均是伪造,该《担保函》不能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被采信。公安机关已就侨兴集团伪造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合同用以骗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贷款一案立案侦查。


  据银监会12月8日发布的公告,银监会于11月21日向广发银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依法查处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这是银监会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且这一金额已超过今年前10月银监会系统对金融机构罚没的6.67亿元总和。


  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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