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13:02: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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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

    在360集团公司董事长兼CEO周鸿祎的新书发布会上,刘强东说“互联网是一个天然垄断的行业,如果十年后,中国的互联网还是BAT(百度、阿里、腾讯),对国家绝对是种不幸的事情。”
 
    没有想到刘强东会认为阿里等是垄断公司并呼吁打破阿里等的垄断,看来经济学知识远未普及。作为一名从事经济学教学的无名小卒,虽籍籍无名,但仍想为经济学的普及做一点儿事情,隧写就此文。
 
    一、现实生活中的反垄断实质上反的是大公司
 
    北京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改委主楼7层,靠南面的几间办公室,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下简称发改委反垄断局)的办公室。在这几间办公室里办公的这个200人左右的小队伍,以《反垄断法》,让各大公司们战战兢兢。
 
    为什么大公司们会对这个小队伍战战兢兢呢?因为反垄断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容易变成反对大公司。
 
    什么叫垄断?按教材上的定义,“垄断是某种产品只有唯一的一家生产者,而且这种产品没有良好的替代品,则这一厂商既被称为垄断者。”(内容选自高等教育出版社黄亚均的《微观经济学》教材)这个定义看似说的很清楚,实则缺乏操作性。
 
    首先,产品的市场边界在哪里?我们都知道,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竞争优势的法宝无非两个:一个是差异化战略,一个是成本领先战略。一方面,由于企业实施差异化战略,努力使得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其竞争对手区分开来;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的喜好不同、支付能力不同等;而且,不同企业产品的价格也不同。因此,没有任何两家企业的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是完全相同的。就连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这两种碳酸饮料在碳酸饮料迷们的心目中也是不同的。
 
    即当产品的市场边界界定的很窄小时,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任何一种品牌产品的生产者都是这个窄小市场里的唯一的一家生产者。在这个窄小的市场里,这些产品或服务成为了不同消费者的首选,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不是此产品或服务的“良好”替代品。此时,各个产品都可以成为反垄断法反的对象。个个都该反,这显然有问题,肯定是反垄断法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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