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0 11:36: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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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法院择期宣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e速贷案

广东惠州法院择期宣判e速贷案

  (原标题:新进展!广东惠州法院择期宣判e速贷案)


  2017年11月10日消息,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简慧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擅自发行股票罪、被告人方溪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郑雅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新进展!广东惠州法院择期宣判e速贷案1

  此前的10月31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就曾发布公告称,准备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简慧星、方溪以及郑雅芝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一案(即e速贷案)。公告称,鉴于案件涉及投资人数众多,法庭可容纳旁听人数有限,有旁听意愿的涉案投资人可在开庭时持旁听许可证件进入法庭参与旁听。


  公开资料显示,e速贷于2010年9月成立,由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创办,注册资金为9250万元人民币。有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中旬,其总交易额超70亿,投资人数超33万。


  从当地部门公开调查到公开审理,e速贷案已经历一年半的时间。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早就2016年5月,e速贷官方微信曾发布声明称,20日上午,惠州金融相关监管部门到访e速贷集团总部例行常规检查,和集团高层领导及部分员工进行了深入调查和交流,目前配合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20日晚间,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号平安鹅城发文称,“查处了一宗涉嫌网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e速贷),目前惠城警方已将该公司工作人员依法带回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随后的8月,平安鹅城通报“e速贷”事件进展,表示e速贷通过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利用该公司股东和董事身份,通过“e速贷”平台以发虚假标的非法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达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数400多万元。


  9月23日,惠城区公安分局将简某星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2017年3月17日,惠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表示,为最大限度挽回e速贷投资人的经济损失,惠城区公安分局已监督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成立e速贷资产清理小组,要求e速贷平台贷款人尽快返还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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