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0 02:48: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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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物业案件审判白皮书 纠纷多为追缴物业费

  日常生活中,物业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每家每户几乎都会与小区物业打交道,产生纠纷和矛盾也在所难免。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梳理了五年来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发布了《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近五年该院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1373件,其中,物业企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占90%,且胜诉率较高。


  物业纠纷多涉及物业费


  “各地房源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随之而来的是购买房屋后引发的涉物业纠纷案件也持续不断。”一中院告诉媒体记者。在物业纠纷中,物业公司作为原告几乎全部是为了追缴物业费,而业主、业委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件则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包括物业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而产生的违约、物业企业擅自增收服务费或私自占用绿地、共有区域,以及在财产、人身等方面对业主的侵权等。


  白皮书显示,在物业纠纷中,物业公司的胜率相对较高,而业主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率往往较低。对于这种现象,据一中院法官介绍,相对于业主个人来讲,物业企业一般有相对较为固定的专业律师来负责企业的法律业务,因此,无论是在法律知识和证据收集上,还是在诉讼经验方面都比业主更有优势,“这就容易导致物业企业的整体胜诉率较高。”


  案例一 物业企业应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


  案情概要:A物业企业为延庆某商业楼提供物业服务,该楼各房间屋顶均安装了烟感器和喷淋器。孟某系该楼3层312室业主原文,高某系该楼4层412室业主,高某利用412室经营拔罐理疗等美容养生项目。2014年12月16日16时许,高某屋内的喷淋器突然爆裂,向室内大量喷水,后A物业企业员工到现场进行了相应处置,喷淋器停止喷水。孟某提起诉讼,要求高某、A物业企业赔偿经济损失。


  裁判要旨: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高某室内消防喷淋头爆裂喷水,致居住楼下的孟某家中财产受损的事实,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涉事消防喷淋头虽然安装在高某室内,但该设备系公共设施,A物业企业作为物业管理方,负有维护管理的义务。为探明消防喷淋系统启动的真实原因,应当委托具有专门技术知识的机构进行鉴定,而作为管理义务人的A物业企业,负有举证责任。A物业企业明确提出放弃进行司法鉴定申请,即意味着其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二审据此判决A物业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小区物业企业对业主违建应履行报告责任,并有权要求业主根据约定恢复原状,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也有维修责任。


  案例二 物业企业对于小区部分业主的违建应履行的责任


  案情概要:张某为昌平区某小区的业主,A物业企业为该小区的物业企业。张某认为A物业企业未对该小区5-4-701业主进行违法建筑尽到制止、处理的责任,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银行 贷款—利 率 网,协助相关机关拆除违建,赔礼道歉等。


  裁判要旨:本案中,A物业企业出具了2014年8月22日向北京市昌平区建委房屋安全管理科寄送关于违建材料的底单,经法院查询,从该底单上可以看出,上面标明的文件性质为“关于违建10-2-101、5-4-701”,故法院认为A物业企业已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尽到了报告的义务。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已经向5-4-701业主下发了《责任改正通知书》和《谈话通知书》,亦说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已经了解到违法建筑的相关情况。履行认定、查处、拆除违法建筑职责的部门应为政府的主管部门推荐,张某要求A物业企业负责该违法建筑拆除的相关事宜缺乏法律依据。


    (法制晚报 记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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