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15 13:5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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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微店算不算得上是传销?

    那么云集微店现在还是不是传销?
 
    首先,看一下传销的基本特征,关于传销的法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了传销的构成要件,首先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也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人员链”,这一点上云集微店在调整后变成了三个层级,即经理—主管—店主,还是没有改变分级的本质。然后是计酬要件,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金钱链”,云集微店经理还是从下线主管和店主的缴费中计酬,主管从下线店主的缴费中计酬,所以计酬要件也符合。综上,云集微店仍然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所以仍属于传销。
 
    随着李文星等人误入传销事件的一步步发酵,传销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但是事实上,传销活动在这片土地上也算是“历史悠久”了。也许我们更该问的是,为什么它可以准确击中人性的缺点?为什么这么多年警方的各种检查逮捕似乎都在它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就在刚刚,国家四部门发布了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的通知,并将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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