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8 14:41: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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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硕士遭拒录,当事人怎么维权

    女硕士事业单位应聘被拒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徐州市人社局是否有权取消其拟聘资格。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这表明,徐州市人社局作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有权就徐州市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人员招聘工作进行管理,有权就不符合招聘程序或者招聘要求的行为予以纠正。换言之,徐州市人社局认为拟聘的女硕士专业不符合对外公示的招聘专业要求,进而取消其拟聘资格,属于其职权行为。
 
    至于徐州市人社局的这次职权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在法律上有相应的认定和救济程序。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涉案女硕士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审查徐州市人社局的行为,并对其作出合法或违法的认定。
 
    在法律层面,事业单位招聘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和要求,无论是招聘公告、资格审核,还是组织考试,抑或是最后公示,都要求公开、公正、公平。涉事当事人有权就其认为的应聘过程中所遭遇的不公正对待依法寻求救济,不过目前来看,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一定错误。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对招聘公告,具体而言即专业要求的具体理解问题。不能因为涉案人员自身理解问题而影响人事部门的最终决策。但是,女硕士在笔试、面试前已经通过了资格审查,至少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其资格审查的单位或多或少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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