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刑拘37天从哪天开始算第一天的一些知识点,和刑事拘留说三十七天放是三十七天前还是要满三十七天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治安拘留一般是15天,并处不超过20天。
2、只有刑事拘留可连续拘留37天,是关押在看守所。
3、相关法律规定: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4、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5、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6、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7、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8、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9、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10、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从法律角度来看,拘留是一种处罚措施,不属于刑期。拘留通常是指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采取的强制措施,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侦查、讯问等活动。拘留时间一般为5至37天,但也可以延长或缩短。如果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拘留期间所度过的时间可以算作刑期的一部分。但如果最终判决为无罪或者对嫌疑人不予追究,拘留期间所度过的时间不会被算作刑期。
1、刑事拘留是因为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将嫌疑人羁押的措施,法律规定这个期限最长是37天,满了37天之后接下来会有几种可能的处理。
2、一是侦查机关认为符合逮捕的条件的,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之后,刑事拘留就变更成了逮捕,案件继续侦办。
3、二是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检察院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的,侦查机关通常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就是人先放出来,但案件仍需进一步办理。当然也有极少数情况下,刑事拘留之后发现抓错了人,或者案件事实不构成犯罪,那就不管满没满37天,都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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