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这个问题,刑事辩护人当庭辩护工作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辩护律师的核心工作就是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理由,可以是事实理由,也可以是法律理由,通过专业的说服技能,说服办案部门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辩护律师的工作分为两步:一、根据事实和法律,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理由;二、有效说服办案部门作出有利决定。这一过程,考验的是辩护律师的基本技能,这也是不同的律师的工作价值有所差异的原因。经验丰富、精通刑事辩护事务所的律师,能有效找出有理有据的理由,并且能用恰当的方式说服办案部门,实现有效辩护。
2、明确了刑事辩护的上述定位,委托人可以轻易得出三点结论:
3、一、律师就案件结果作出保证,是不靠谱的。刑事辩护只是说服,案件结果的决定权掌握在办案部门手里,律师的作用只是影响案件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律师没有决定权,也没有绝对的影响力,律师作出保证或者承诺是不自量力;
4、二、律师的价值在于根据事实和法律找到有利的理由,运用专业的技能说服办案机关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决定;
5、三、解决案件的关键,不是靠“关系”,而是找到“合法的理由”,依靠关系、依靠能人来解决案件,由于这些“能人”不具备法律专业能力,即便他真心真意地为你出力,也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是“合法的理由”,常常耽误了案件的正确处理。
1、当庭辩护工作主要有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举证、质证和发表辩护词。根据法律规定,法庭开庭审理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在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均是围绕证明被告人定罪的事实和量刑情节的证据来开展讯问、询问,举证质证工作。
2、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则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是否具有法定、酌定从轻、从重量刑情节来展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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