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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谅解书根本没用 赔偿谅解书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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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是对被告人量刑的重要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有利于你争取减刑的机会,刑事谅解书属于是法律中的酌定情节,也就是一种社会的效果,如果对方都对你原谅了,那么法官也就不会再存在什么负担,就可以对你量刑可以非常的轻

1、赔偿谅解书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双方没有自愿达成协议,而是被迫或欺骗达成协议;协议中的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协议中的条款涉及违法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协议涉及的事项超出了双方的法律权益范围;5.协议中的条款存在明显不公平或不合理的情况;6.协议中的谅解部分未得到真实的双方意愿表达;7.协议中的条款违反了公共利益;8.双方在签署谅解书时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定程序。

2、以上情况都可能导致赔偿谅解书被认为是无效的。

3、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情况的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1、对于已经判决的刑事案件,只要不是终审判决,受害人的谅解书都是有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

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1、如果已经作出的判决是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还有用。被告人可以该谅解书为证据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对自己从轻处罚或者判决适用缓刑。

2、如果是二审生效判决,被告人再取得被害人谅解,已经不影响刑事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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