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拘留超过20天了意味着什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安拘留20天的违法事项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如果公安机关执行的是刑事拘留,在拘留证上会明确注明为涉嫌“盗窃罪”。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五天,转为取保候审的,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以涉嫌盗窃罪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人民法院以涉嫌盗窃罪处以刑罚。
2、如果公安机关执行的是行政拘留(治安拘留),说明被拘留人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1、是否被判刑,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好判断。最终一般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2、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但拘留到期后,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批捕。嫌疑人实际羁押的时间,往往大于拘留的期限。当然,嫌疑人有没有罪,如果有罪,有什么罪,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一般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等环节确定。
3、《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6、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7、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被检察院带走已经超过48小时,如果人还还没有释放,那说明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了。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超过48小时没有释放,那是被刑事拘留了,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4、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5、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6、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7、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警方对当事人家属只是履行告知义务,不需要家属同意,答字只是签收的告知文书。相关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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