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刑事拘留三十天还没放人什么原因,拘留十五天了还是不放人为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拘留十五天还是不放人,说明问题比较严重了。如果涉嫌行政违法,被裁决行政拘留十五天,而十五天到期没放人,一种可能是有数个违法行为,继续执行行政拘留。还有可能是涉嫌了刑事犯罪,十五天行政拘留到期后会转为刑事拘留或者直接转为逮捕。
刑事拘留超过37天,属于超期羁押,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根据自身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进看守所38天没有被逮捕也没有放人(看守所时间最长是37天)。
2、说明你的案件还有没有解释清楚的地方,公安人员需要调查取证,证明你无罪或有罪。
3、调查取证是需要时间的,所以你在看守所的时间需要延长,一直到你的案件结束。
4、看守所是不会无缘无故的不放人的。
5、看守所的一切都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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