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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交强险是不分责任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需要根据交通事故是否有责任来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交强险的有责任,赔偿是在18万元之内,医疗费用赔偿是在18000元之内,而财产损失赔偿是在2000元之内!
如果是无责任赔偿的话,死亡赔偿是在18000元,而医疗费用是在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是在100元。
主次责任交强险不全是18000全部赔偿。首先,交强险的赔付只分交通事故有责和无责,不分主次责,所以有责肯定是要赔偿的。其次,18000的限额是人伤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以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减去不在理赔范围内的项目的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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