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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泄密给家属 律师阅卷后不能向家属透露案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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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是因为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需要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规定,其中之一就是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保密案情。

透露案情可能会泄露客户的隐私,影响案件的进行和客户的利益。

3.律师与家属之间的沟通主要是关于案件的进展、法律程序和建议等方面,而具体的案情细节通常只会在律师与客户之间进行交流。

这样做可以确保律师能够更好地代表客户利益,保护客户的权益。

1、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律师在阅卷后通常不能向家属透露案情。这是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案件的机密性。

2、律师有义务保持客户的信息和案件细节的保密,并且只能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客户共享相关信息。这种保密原则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客户的利益。因此,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2、但应当指出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3、如犯罪嫌疑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等,也有些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国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间谍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4、由于这类犯罪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犯罪,具体案情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实践中还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都一律不允许聘请律师,而是要由侦查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批准。

5、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亲属代为聘请的,侦查机关应当允许,及时安排,不得以没有经过犯罪嫌疑人本人的委托为由而不许会见。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

6、看守人员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意愿,根据其提出的具体要求,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如果犯罪嫌疑人仅仅提出要求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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