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律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刑事案件中律师能不能同时代理两个被告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刑事案件受害方律师介入的时间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律师代理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其委托业务在协议内容做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代理人。
2、也就是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此之前,只能请律师代写控告材料和进行法律咨询,不能正式委托律师介入诉讼。
3、通常,律师早介入案件就会有充裕时间熟悉案情,进行充分准备并提供强有力的辩护,越到后期介入就越显得被动。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如要聘请律师介入诉讼,一定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正确把握好时间。
刑事案件开庭后,辩护律师不能把卷宗材料给被告人家属。如果给了,属于泄露案件秘密,会被处理的。轻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会被判刑的。
法律明确规定,律师不能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在刑事案件中同时为两家不同的受害者做代理不受限制。
1、《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律师,刑事案件中律师能不能同时代理两个被告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