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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起诉是不是就没事了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后果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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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

2、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

3、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4、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

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6、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7、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8、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9、不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10、(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免于起诉与不予起诉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别。免于起诉是虽构罪可不起诉追责。不予起诉可分绝对不诉(不构罪),相对不诉(构罪不诉)和存疑不诉(证据不足)。

1、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之后,如果要在侦查阶段结束案件,要么撤销案件或者共同犯罪中某个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

2、而公安机关直接取保候审后不起诉概率是不好判断的。不起诉是有法定条件的达到条件可能会不起诉。审查案件是要看卷宗证据材料的。

3、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概率很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的概率也很低,当然也不是没有。因撤销案件、终止侦查、不起诉都是上级机关重点评查的案件。

4、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一般都会起诉到法院进行审判。如果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会退回补充侦查;证据确实非常不足、犯罪事实不清,可能会不起诉。

1、免于起诉意味着被告人不会被法院起诉,也就不会被判刑或罚款。这通常是因为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或案件不严重而决定不起诉。

2、如果被告人获得了免于起诉的结果,那么他们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不必担心法律后果。

3、如果被告人被免于起诉,建议他们遵守法律法规,不再犯罪行为,以避免再次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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