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都是要坐牢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刑事案件判刑时需要原告签字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看守所是依据刑法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进行设置的,其关押人员多为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包含一些已经判决的、刑期不足一年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关在看守所中的人,通常是造成了严重社会后果,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一般会被关押在这里等待判决。
2、通常需要等待3个月左右,案件较为复杂、取证审理繁复的也有可能会等待一年半载才能出判决。如果判决无罪则可以被释放回家,判决有罪,则会被依法移交至监狱进行服刑。
3、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
4、《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5、一般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
6、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7、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8、《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案件移送检察院并非全都要判刑的,也例外的情况。具体讲公安移送检察院的情形:
2、一,公安移送检察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一种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二,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也有两种结果,一是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会批准逮捕,二是证据不能证明其涉嫌犯罪的或者不构成犯罪的,会不批准逮捕。
4、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果经公安要求复议复核仍然以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的,公安就放人撤销案件,当然就不会判刑了。
5、如果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理由不批准逮捕,公安可以决定取保候审后继续侦查,然后直接移送检察院起诉。
6、批准逮捕的继续侦查后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7、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有三种结果情况:
8、一是不起诉。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证据已经确实充分,但其行为事实达不到犯罪程度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只要公安没有异议,也就不会再判刑。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议复核,经复议复核仍然以是原决定的,就不再判刑。
9、二是如果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证实犯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院会作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决定,最多两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提起公诉,会面临判刑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再判刑。
10、三是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径行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审理判刑。
11、四、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也有三种情况:
12、一是经审理,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作出有罪判决,处以刑罚。
13、二是经审理,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作出无罪判决,就不存在判刑了。
14、三是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定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可以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补充侦查,检察也可以主动撤回起诉补充侦查。
15、撤回补充侦查又可以产生两种结果:检察院经再审查或经补充侦查仍不能查清事实,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会再判刑。如果经补充侦查查清了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再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能够认定犯罪的,作出有罪判决,处以刑罚,仍不能认定有罪的,作出无罪判决,就不会承担刑罚责任。
刑事案件判刑的时候法院会把刑事判决书交给被告签字确认,涉案原告在报案的时候受理案件的人民警察就会对涉案双方进行审讯。审讯结束后需要双方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盖手印确认,法院审判裁决书需要案件被起诉方签字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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