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直接起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能够到法院起诉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二、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3、三、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4、四、拒绝自诉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五、到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但是,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而且,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
1、需要看案件情况来定。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公安机关对公民的举报不立案的,公民可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3、(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能立案处理的,但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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