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诈骗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和诈骗罪的立案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4、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5、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6、如果诈骗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是不会起诉的,需要退回公安,由公安部门补充证据,证据充分后,再交由检察机关起诉。
7、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8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和你排除的;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1、涉嫌诈骗证据不足取保后审,是否退还款项,要看现有的证据情况。
2、如果证据不足是犯罪事实不足,但是基本定性为诈骗,只不过需要补充侦查的,则嫌疑人主动退回赃款,可以得到从宽处理。如果证据不足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纠纷的,则无需退款,该款也不是赃款。
3、证据不足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4、一是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项标准,加以权衡,不符合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
5、二是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没有得到排除,即可视为证据不足;
6、三是实物检验的方法,又称实物验证法则。
7、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作到言之有物,即使没有收集到实物证据,也要把各种言词证据中所涉及到的人、财、物的来源和去向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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