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先量刑还是先签认罪认罚,先认罪认罚还是先量刑建议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不是的,应当是先有量刑建议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高检相关规则,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均可提出,而量刑建议是审查起诉阶段审查终结后由公诉机关提出的,且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是否对其从宽的一个量刑情节,因此,一般情况下是先自愿认罪认罚再有量刑建议。但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认罚,但在法庭审理阶段又认罪认罚,这时公诉机关可能会调整变更量刑建议的情况。
1、认罪认罚书最好是在被采取刑事措施之前签订。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可以作出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越早认罪认罚,获得的从宽幅度也就越大。
1、在我所了解的情况下,检察院的量刑通常是在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进行的。因为认罪认罚具结书是被告人自愿承认罪行并接受相应刑罚的书面文件,被认为是一种快速、高效的司法方式。
2、检察院通常会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来决定量刑。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被告人对罪名不认罪或认罪态度不明确,检察院可能需要通过审判程序来进行量刑。
关于先量刑还是先签认罪认罚,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