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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来计算大约时间
2、三日内不逮捕,可以延长3~7天。逮捕后,公安局2个月的侦查期间,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时间,法院审理2个月内宣判。
3、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4、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5、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6、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拘留37天内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限1个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3个月内审理判决;如果案情复杂,每个阶段可能延长。
1、不会。刑事拘留最高是30天,还有检查机关最多不超过7天的审查批捕期,总共37天的刑事拘留期。如果这37天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批捕,那就要解除刑事拘留放出去。一个刑事犯罪案子,从刑事拘留羁押之日起到法庭开庭审判,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然后移送到检查机关,检查机关要审查案子,如果检查机关认为该案子材料不完备,还会退回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材料。
2、检查机关审查通过后,再移交到法院提起公诉,整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除非特别案子特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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